人民網北京1月10日電 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適應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試點工作需要,中紀委網站《回複選登》欄目推出“監察體製改革試點工作權威答疑”,就紀檢監察機關如何設置派駐機構等問題,近日特請中央紀委研究室進行了解答。

中央紀委研究室解答說,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是監察體製改革的重要目標。紀委監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路徑之一。

派駐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稱為“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紀檢監察組共同設置內設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現監督全覆蓋。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受派出機關直接領導。派駐機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關的授權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駐在單位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派駐機構可以根據授權對駐在單位管理的行業、係統實施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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