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私影妹案 醫生指被告急性精神病改善可答辯

15歲「私影」少女郭惠明2014年應邀到一無業漢家中拍照卻遇殺身之禍,男方涉嫌施以連串暴虐行為和性侵犯,少女最終窒息致死。37歲無業漢劉璋輝被控謀殺,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的主診醫生陳炤佑作供。陳指自2014年12月至去年12月於小欖共接見了被告約56次,上周三(3日)他亦接見了被告一次。

據陳於2016年11月底及去年7月1日的報告均指,當時雖懷疑被告有自閉症迹象,被告亦有時會情緒失落、失眠及有自殺傾向,以及還押時有不適應,且對面對的控罪感壓力,但被告並無受到任何精神病困擾,明白其控罪及對控罪的立場且承認有殺害死者。

陳亦有參考被告與警方進行的會面紀錄及案件重組,並認為對於評估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有作用,因當時是案發後不久故可觀察其行為舉止,並比對他與被告會面時的行為舉止及描述案發的經過。陳認為被告於兩者的行為舉止一致,且於會面時清楚知道發生何事,而且即使他於錄影會面有哭泣但仍屬正常反應,如當時有精神病徵狀,他的反應會顯示不安及不自在,但被告於會面時卻沒此情況。

陳亦有與被告進行智力測試,發現他智商正常,並指雖然被告有妄想症徵狀,但當時仍未發展成精神病,而當時他亦沒有躁鬱症或精神分裂症徵狀。

陳續指,雖然被告於2016年9月曾提過案發時鬼上身及腦海有血祭二字,但當時他認為被告仍適合答辯,因在此前的20多次會面,被告從無提及此事,而且即使在案發後不久進行的警方錄影會面及案件重組均無提及,如此事真的如此重要,當時對被告應記憶猶新,但他卻從無提起。而且陳亦指要診斷是否有精神病不能單憑被告一面之詞作判斷。

不過陳指,自2017年10月起,被告卻出現急性精神病,突然間出現幻聽及幻覺,並指聽到神的聲音及進行時光旅行,並顯得急躁及不時大叫,不過在服藥後被告情況已有改善。陳指被告的情況是突然發生,亦可能是壓力造成,若當時案件開審,他會認為被告不宜答辯,但現時情況已有改變。

陳指上周三再見被告時發現他很鎮定且無不正常表現,並於會面時很專注且情緒穩定。他並無發現被告答非所問,其答案亦有條理,思緒並無受到精神病干擾,亦無出現抽離現實的情況。

陳指雖然被告仍稱聽到神的聲音及妻子友人Ada的聲音,但因兩把聲非同時出現,故並沒影響被告專注於法庭聆訊。陳認為被告現時仍然明白控罪且知道自己的權利,他指被告稱抽選陪審團時對男女比例有一定要求,但並無表明是神的旨意,陳認為只是被告的選擇,正如被告早前亦向他稱希望本案審訊不要在農曆年猴年進行,陳指這是被告的選擇並非受精神病影響。陳更指被告能說出庭上進行的程序甚至證人的名字,故清楚顯示他專注法庭的審訊,故認為他現時適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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