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利益案 曾蔭權被諷香港第一貪官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6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庭上播放事件被揭發後,曾蔭權接受電子傳媒訪問解畫的片段。

他先在2012年2月22日接受港台《千禧年代》電話訪問,指自己一直在「陽光下做事」,並自爆已租下深圳一單位在卸任後入住。他之後在2月26日到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受訪,主持人提及有人不滿其行為,於抗議活動中形容他是「香港第一貪官」。曾蔭權對此強烈否認自己「貪」,指自己為官45年,行事「規行矩步、依足本子、依足規矩」,「對得住良心」,是市民和時代變了,對特首期望愈來愈高,要官員「比白更白」。

曾蔭權任特首時的副私人秘書、現為運房局副秘書長蔡傑銘作供,他認為在時間及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特首辦向公眾的回應當然要盡量做到全面完整真實準確。他強調未曾懷疑過曾蔭權當時做不到這一點,亦不相信他會去誤導香港市民。對於控方指曾蔭權當時只歸咎於制度問題,蔡傑銘坦言:「我唔同意,當時佢都有話自己有問題,可以再做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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