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 「雙學三丑」早前被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紐約時報》形容3人為香港首批「良心犯」,更提議諾貝爾獎提名委員會考慮接納3人入選下屆諾貝爾和平獎候選名單。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在其fb網頁上載自己致《紐約時報》的信件。他在信中要求對方尊重香港法治,並強調無論香港法律還是美國法律皆不能容忍暴力違法的行為,故強烈反對《紐約時報》對暴力違法的「雙重標準」看法,干預香港的司法判決。

「雙學三丑」被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後,《紐約時報》論壇版編輯Bari Weiss撰文稱,3人為香港第一批「良心犯」,與蘇聯的沙卡洛夫、捷克的哈維爾、緬甸的昂山素姬等人一樣被「政治打壓」,更批評香港的法治制度,聲稱今次判決有政治考量,更提議諾貝爾獎提名委員會考慮接納3人入選下屆諾貝爾和平獎候選名單。

何君堯在致《紐約時報》的信中強調,香港基本法保障市民有言論、結社與示威遊行的自由,這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內容一樣,但無論是香港法律還是美國法律都不容忍暴力違法行為。

他引用近期美國弗吉尼亞爆發的白人至上主義者示威活動所引發的暴力違法行為的例子,說明言論、結社與示威遊行自由與暴力違法行為的根本區別,其根本區別在於言論、結社與示威遊行自由受到法律保障,而暴力違法行為只會受到法律制裁。

何君堯還引用美國亞利桑那州馬里科帕縣的律師比爾蒙哥馬利的名句:「不管你來自什麼族群、團體或組織,只要你與暴力相關,就會受到法律制裁。」

指外媒討論應先了解事件

他在信中還反駁《紐約時報》聲稱今次判決有「政治考量」的說法。他強調,香港司法制度獨立於行政與立法之外,並非為某一方人士發聲,外媒評論員可以對香港法律制度不認識,國際社會也可以討論或批評香港法庭的判決,但前提是充分了解事件的經過以及判決的原因。

何君堯表示,很遺憾《紐約時報》作為一份在世界聲名顯赫、有公信力的報紙竟在沒有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就妄加評論香港司法事件以及判決。

他還表示,《紐約時報》如果還在意自己的公信力,就應該停止干預本港司法判決的行為,尊重香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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