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店老闆遭割頭案

【星島日報報道】湖北武漢市昨日發生兇殺案,一名22歲青年疑不滿麵店收費收費昂貴,遭店主嘲諷「吃不起別吃」後,一怒之下執起菜刀將對方砍死,並將其頭部丟到垃圾桶內。根據內地傳媒報道,被捕的22歲青年姓胡,持有精神二級殘疾證,脾氣暴躁,不時與人發生爭執打鬥,更曾打傷父母,初中沒有畢業便輟學。

  報道指出,胡某於2010年10月25日獲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殘疾人聯合會頒發「殘疾證」,殘疾類別為「精神」,殘疾等級為「二級」。去年12月,胡某被家人送至當地一間精神病醫院治療約一個多月,直至感覺有所好轉才被他接回,惟自此胡某與家人關係變得更差,更拒絕與父親、堂兄一起外出打工。

  胡某的母親表示,兒子性格差、脾氣暴躁,由於成績不好,初中未畢業已經輟學,16歲左右開始外出打工。早年曾與堂兄一起在外面修鐵路,至今年新春回家後,要求家人為他買新手機,並充值了300元話費。她又指,兒子甚少與家人聯繫,事發前6、7日曾致電給她,不過近日電話再次打不通。

  胡某的堂兄表示,只要胡某回家,整個家就不得安寧,連父母都敢打。因為擔心他在家裡惹事,自己曾刻意將他帶到工地上工作兩年多。他又指,胡某在工地上動不動就跟別人吵鬧打架,前年在福建的工地上時,曾將他父親打傷。除此之外,他更在工地上搞破壞,行為舉止越來越離譜。

  而胡某的叔叔亦指,去年下半年,胡某在一位親戚家玩耍時,曾與一位同輩的表親打架,惟身高只有1.6米的胡某沒有打贏。至今年春節,胡某再去該名親戚家拜年時,居然悄悄帶了兩把菜刀企圖報復。「幸好被人及時發現奪了下來,現在想來也覺得害怕」。

  根據醫生介紹,精神殘疾二級的表現為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在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文章轉自:https://hk.news.yahoo.com/麵店老闆遭割頭案-疑犯患精神病曾毆打父親-133900723.html